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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放光,摩拳擦掌一副躍躍欲試的樣子,小隨從的提議既能抓到那個叫做格林的小子,又能抄了他的老窩大賺上一筆,菜鳥勇者實在想不出還有什麼拒絕的理由。
第七十八章 格林的發跡史
格林躲在一旁,冷眼看著不遠處那隻小隊幾個冒險者垂頭喪氣的坐在那裡,其中那個牧師模樣的傢伙還和身邊的人發生了爭執,看樣子他是在埋怨自己的三個隊友,看到這一幕年輕的盜賊肚皮都快要笑破了。
眼前這群傢伙實力雖然不錯,但和之前那些蠢貨並沒有什麼區別,被他輕而易舉的玩弄於股掌之間,牽著鼻子乖乖的走進了自己早就為他們準備好的陷阱中,領頭的那個二階劍士警覺性倒是不錯,可惜也只不過是自作聰明。
實際上年輕的盜賊最喜歡對付的就是這種人了,越是想的多的人越是喜歡疑神疑鬼,很容易就被自己的所見所聞所誤導,格林只是簡簡單單一句話就讓漢森喝止住了愛德華,讓年輕的盜賊從容脫身,這讓他不免更加得意了。
唯一讓格林感到意外的就是當他再溜回來的時候,發現小隊中竟然少了兩個人——是隊伍末尾的那個一階劍士和他的小隨從,不知在什麼時候竟然也消失了。
那兩個傢伙,是半路掉隊了嗎?還是因為緊張自己跑掉了?
又或者想逞英雄來抓住自己?
如果是這樣的話未免有些太異想天開了吧,進入這裡這麼久,他們難道還沒有發現附近的環境有多複雜嗎,所謂的迷宮也不過如此吧,也許彼此之間只相隔不到十米,但不知道怎麼走的話一輩子也別想接近。
做出這樣的選擇根本就和自殺沒什麼區別。
格林有些惋惜,他倒不是關心那兩人的生死,只是可惜了兩人身上的錢財,不過想起菜鳥勇者和他的小隨從那一身叫花子一樣的打扮,就連這種惋惜也淡了不少。
他的心思很快就放到了其他人的身上——小隊中那個金髮的傢伙看起來應該挺有錢的樣子,名為愛德華的前輩看起來也有些積蓄,還有小隊的隊長,那個中年男人,既然是二階職業總不至於太寒磣吧。
格林默默的估算著小隊中其他人的身價,想著怎麼狠狠的宰這些傢伙一刀,因為他知道,留給自己的時間不多了。
一個多月前,他跟其他五個在酒館中剛認識的傢伙組成了一隻臨時的探險小隊,一起來這座地下城淘金,格林所加入的小隊大概就是最低階的那種,隊裡沒有法系職業,大家又都是一階,彼此之間也不怎麼熟悉,在地下城中類似的隊伍還有很多,基本上都是觀光團一樣的存在。
這樣的隊伍即便真的發現什麼有價值的東西,也很難保得住。
但常言說得好,夢想總是要有的嘛,否則人和鹹魚又有什麼區別!
想在地下城發財,實力只佔一部分因素,真正起到決定作用的還是運氣!
而格林的運氣就這樣來了,年輕的盜賊之前告訴漢森他們的故事其實一半真一半假,當年格林他們的小隊的確將排汙管道附近作為主要的活動地點,但進展並不如何順利,忙活了十來天,小隊的收穫卻是微乎其微,勉強翻出的都是些不怎麼值錢的垃圾,還抵不上補給的消耗。
最終大家只能灰頭土臉的又回到地面上。
而就在臨走前,格林意外發現了一具屍體。
當初地下城剛被發現的時候,第一批冒險者曾經帶回豐厚的財富,但傷亡也是極其慘重。就拿排汙管道這塊兒來說,當時的冒險者不但要面對成群結隊的怪物,外還有數之不盡的機關陷阱,如今所謂的入城線路其實根本就是用人命換來的。
為了摸索出一條進入內城的路線有很多探險者都被困死在這座地下迷宮中。
所以按理說這裡發現屍體並不值得驚訝,但格林所發現的這具屍體不同。
這具屍體的打扮不像是一個冒險者,而更像是某個家族的侍衛。
侍衛?是某個貴族子弟閒的無聊跑來地下城體驗生活嗎?
說實話格林其實並不太關心這傢伙進入地下城的原因,他只是稍稍疑惑了一下,就把目光移到屍體旁邊的遺物上去了。
騎士佩劍一柄,唔,重量合適,做工精良,顯然不是在冒險者的地攤上能買到的那種劣質貨,還有一身鎧甲,看得出來鍛造的人很有水平,應該能值不少錢,不過像這種出自某家族的侍衛,身上的裝備上很多都印著效力家族的族徽。
這個有點麻煩,一般貴族為自己家族的武裝力量打造的武器和鎧甲是不在市面上流通的,如果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