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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員口中的身家百億,只是婚約締結後,一個浮在表面、約定俗成的認知。實際上,蘇懷瑾的賬戶,依舊是在用6位數的銀行密碼,緊密保護3位數的個人財產。
學校無法再替蘇懷瑾提出補助申請,就一如其他慈善基金會無法透過蘇懷瑾的申請一樣,不是蘇懷瑾的情況不夠貧窮,而是顧慮太多,大家都不想找麻煩。困難的人那麼多,他們本來就只是在做好事,為什麼要為了蘇懷瑾一個人去面對輿論的疾風呢?
蘇懷瑾依舊一貧如洗,這場突如其來的婚姻,就像是他的世家名頭一樣,除了讓他的生活進一步窘迫,並沒有帶來任何益處。
事實上,B大之前為世家出身的蘇懷瑾申請貧困學生補助,已經是頂著很大的壓力了,蘇懷瑾成績突出,在學術氣氛濃厚的校園裡,還勉強能夠站得住腳,可一旦涉及到其他……只這個理論上的身價,就沒有辦法再服眾。
蘇懷瑾想到這裡,已經再沒有辦法忍耐下去。
原著中主角受的遇事隱忍與“有苦衷”,就像是懸在頭頂的達摩克里斯之劍,讓蘇懷瑾時刻警惕著自己不要變成那副模樣。
有什麼委屈,他一定會說;
有什麼誤會,他當場就要解釋!
不過,不等蘇懷瑾開口,女輔導員已經先一步開了口——
蘇懷瑾的人生過得很坎坷、很操蛋沒有錯,但與此同時,他也遇到了很多對他伸出援手的人。為人師表的高中班主任是一個,大學的女輔導員也是一個。
“蘇同學,你先彆著急,老師相信你的為人,所以這也是由我先來和你私下談話的原因。”女輔導員也有個與蘇懷瑾差不多大的兒子,自然而然地就對蘇懷瑾有一種移情般的憐惜,“現在離學期末的評定還有一段時間,不管你的被結婚是系統漏洞,還是現實中出現了什麼紕漏,只要能在評定之前解決,你還是有可能得到補助的。”
女輔導員積極為蘇懷瑾謀劃:“所以,我們眼下最關鍵的問題,就是去搞清楚你這個已婚到底是怎麼來的。”
《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週歲,女性不得早於20週歲。”
蘇懷瑾才19歲,先不說幕後之人的行為違法不違法,這場婚姻本身就不合法。
“但是,老師已經查過了……”女輔導員從電腦上搜尋出了《婚姻法》的介面,找到了綴在婚齡之後的一系列細節補充,“為尊重世家與少數民族不同的風俗習慣,現行的《婚姻法》裡也規定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當事人對婚齡作出例外。”
好比……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引自度娘。
也好比,世家宗族,可以結合世家歷史及己身的特殊情況,適度改變結婚條件。
說白了就是世家的特權之一,還是直接寫在法律裡的特權。世家為延續子嗣後代,也為了避免嫡庶的歷史遺留問題,是可以在有特殊情況的時候,提早結婚的。
“而在檢視婚齡的時候,老師也順便搜尋到了一些世家……其他與眾不同的方面,就是不知道你清楚不清楚。”女輔導員對於這個問題也很頭疼。她不是沒有帶過出身世家的學生,只是那些學生都是肆意張揚的天之驕子,不可能出現蘇懷瑾這種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身為世家能享有哪些特權,又或者不以特權為榮的學生。
蘇懷瑾一臉的茫然。他已經猜到了是誰有可能從中作梗,但他真的想不明白對方到底是怎麼做到的。
世家有特權,但也不應該能夠在短時間內就隻手遮天到這一步。蘇懷瑾甚至產生了一個,他是不是可以藉由此事報警的新想法。
但,很快這個想法就被女輔導員找到的《世家特殊條例》給打破了。
《世家特殊條例》是一部很冷門、也很特殊的法律,是隻存在於這個荒謬的書中世界裡的東西。它是自公元之前就已經問世的《世家家訓》的變種,裡面的很多東西都已經不再適用於現代社會,因此進行了一些改變,但也有沿襲糟粕,有很多頗受非議的條例被保留到了今天。
好比……“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觀。
隨著女輔導員的提起,蘇懷瑾的記憶也跟著復甦,一起想到了就在兩年前,因為世家之間竟還保留著這種與婚姻自由精神相違背的陋習,網上很是掐了一段時間。
當時矛盾的引發點,就是有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