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我也看好我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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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花姐的經紀模式屬於保姆式。
所謂保姆式就與藝人建立推心置腹的感情關係,據稱,很多藝人在情感婚戀、家庭矛盾等私密生活都會徵詢花姐的建議…
這在現代企業管理方面簡直不可想象!
橙天的伍可波力圖效仿打造日韓經紀公司,建立以公司占主導地位的藝人管理體系。
合理配置資源,由集團統一調控某些公共資源…
很難,花姐習慣了自己做事。
作坊式經營。
這麼說吧,橙天跟花姐的矛盾已經越來越劇烈了。
其實,沈林一直很懷疑這個所謂的金牌經紀人的分量到底有多大,當年胡君還在華宜的時候,有《藍宇》,有《天龍八部》,如果他繼續留下來,《集結號》根本輪不到張函獄…
夏雨也是,當年華宜出了一張群星唱片,夏雨的曲目在B面第一首,這些排名都是跟地位掛鉤的…
跟著花姐加盟橙天,各種糊,胡君乾脆在個各種合拍片打醬油,夏雨完全沒了聲音,要不是《尋龍訣》演了個大金牙…
花姐又有想法了。
現階段,圈子裡最火爆的電影製作公司就是壞猴子!
而且壞猴子沒有藝人經紀這個分類,剛好,她王景花旗下有一堆藝人。
她曾經約見過劉菲、陳婧,兩人對合並的提議不怎麼心動…
畢竟王景花在圈內公認的不好相處——如果製片方要用王的知名演員,那必須再搭上幾個新人演員,這種捆綁式的經紀營銷,她是始作俑者。
那…花姐乾脆把目標轉移到壞猴子身上!
約見了趙姍…
趙姍當年就是跟著花姐做起來的。
沈林趕緊搖頭:“我們只是電影製作,藝人經紀屬於順便發展的,不會成為主營業務。”
趙姍回答:“我知道,我也是這麼跟花姐說的,但她執意要見你一面,親自跟你談!”
“算了吧,我感覺沒什麼好談的,我一直堅持藝人經紀最好跟影視劇製作分開,二者在本質上是相悖的。”
“…她都定好飯店了!”
“那…走吧!”
……
壞猴子是香餑餑,沈林更是!
事實上,徐爭、烏而善、寧昊都被一堆大佬邀請過飯局,瘋狂暗示,跟著我有一堆好處之類的…
但都比不上沈林的那句‘我們一起來改變中國電影!’
雖然中二,但他在一步步做著呢!
大家做電影,首先是因為愛,因為夢想,就像褲子的那句——為什麼要不停地折磨自己,在市場和自我滿足中不斷掙扎?因為這幫傻子太愛電影了!
其次,才是賺錢、享受…
當然,如果後者佔領了你的思想,那…就玩完咯!
回到話題,一般跟沈林約飯的談論最多的是入股壞猴子,通常沈林會拒絕——因為壞猴子本身算是幾個導演聯盟做的公司,只負責專案開發,真正製作還得是導演本人。
你怎麼入股?
王景花見面了,先是誇獎了一番壞猴子:
“真了不起,短短兩年,就成了內地電影圈不可忽視的一塊招牌…”
“謝謝,其實我們也沒做什麼,主要都是導演的功勞!”
“話不能這麼說,千里馬常有,伯樂不常有,你們相當於伯樂呀!”
“…您高估我們了,即便沒有我們,這幫導演依然能出來的…”
花姐擺了擺手:“小趙跟您說的,您考慮了嗎?”
沈林點頭,又搖頭:“我們不做藝人經紀的…”
“為什麼?”
“不為什麼,沒有這方面需要。”
“那你想差了,藝人本身就是一塊商業招牌,屬於影視產業鏈的一部分…”
沈林打斷了她:“您不是跟橙天娛樂合作的挺好嘛!”
“橙天不是想專心做電影,他是想把橙天做上市,收購嘉禾,準備修建影城…相比較橙天,我更看好壞猴子,或者說看好你!”
“看好我?”
“你太了不起了,二十五歲,已經…”
“我也挺看好我的…”沈林點頭,然後反問:“問題是,我不打算跟人合夥,花姐…我勸你一句,藝人,除非獨一無二的巨星,其它的都具備可替代性,即便是好萊塢也面臨優質專案短缺的現象…”
“我覺得您完全可以效仿CAA,成立一家專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