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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古代裹足婦女的三寸小腳,這雙小腳還長滿了絨毛,十分堅硬,要光看下邊,會以為是什麼動物的蹄子。
李春來馬大膽二人昨夜挖坑埋掉的棺中女屍,是全身乾癟發紫,而這具女屍卻象是剛死的,她嘴邊還掛著血跡,難道是吃了活人的心肝才變成這般模樣?
村裡發生了滅門慘禍這等大事,驚動了公安機關,把村裡的人過篩子似的盤問了數遍,但是這件事太邪性,再加上村長和瞎子組織眾人打旱骨樁,是屬於大搞迷信活動,村民們誰都說不清楚是怎麼回事,就算知道也沒法說,說了也沒人信,說不好還得把自己搭進去,最後警察也沒辦法,把那具小腳女屍運回去檢驗,封存現場,這事暫時成了懸案。
村長私下裡罵過幾次李春來,讓他切記不要聲張,就把這事爛到肚子裡頭,李春來別看平時挺蔫兒,心裡還是比較有主意的,他也沒把自己藏了只繡鞋的事告訴任何人,反正那女屍就算是殭屍也讓警察抬走解剖去了,馬大膽也死了,就把責任都推給馬大膽,說是他強迫自己做的,他平時就窩窩囊囊,村裡人就都信了他的話,沒再追究,反正馬家四口的死,都是馬大膽貪財自找的。
李春來不敢把那隻繡花鞋拿出來給別人看,他雖然沒文化,卻知道這隻鞋是前朝的東西,娶婆姨的錢全指望著只鞋了,陝西盜墓成風,文物交易極為火爆,村裡經常來一些外地人收老東西,李春來膽子小,又為了掩人耳目,一直沒敢出手。
直到有一天,李春來在鄰縣的一個遠房親戚,到北京跑運輸,他就說了一筐好話,搭了順風車跟著到了北京,打聽到潘家園一帶有收古董的,就問著道路找來,說起來也算是有緣,頭一次開口就找到了我。
李春來外表樸實懦弱,身上卻隱藏著一絲極難察覺的狡燴,他喝了不少啤酒,喝得臉紅脖子粗,藉著酒勁兒,把這隻繡鞋的來歷說了一遍,有些地方一帶而過,言語匱乏,有些地方說的詞不達意,我倒是聽明白了八九成。
我對李春來說:“您這鞋的來歷還真可以說有些曲折,剛才我瞧了瞧,這隻檀木底兒香繡鞋還算不錯,要說幾百年前的繡鞋儲存到現在這麼完好,很不多見,我以前經手過幾雙,那緞子面兒都成樹皮了,不過……”
李春來擔心我說這隻鞋不值錢,顯得非常緊張,忙問:“老闆,這鞋鞋究竟值幾個錢?”
我做無奈狀,嘬著牙花子說:“老哥呀,這隻鞋要是有一雙,倒也值些錢,可這隻有一隻……”
正文第五十一章十萬古墓
十萬古墓
以當時的行市來看,這種明代包括清代早期的小腳繡花鞋,在很多民俗愛好者以及搞收藏的玩家眼中,是件不錯的玩意兒,而且市面上儲存完好的雖然不少,但幾乎都是民國晚清時期的。
我問李春來能不能把另一隻也搞來,這一隻顯得有點單,古玩行講的就是個全,東西越是成套的完整的越值錢,有時一件兩件的不起眼,要是能湊齊全套,價錢就能折著跟頭往上漲。
李春來面露難色,另一隻繡鞋早不知道哪去了,就這一隻還掖著藏著才拿到北京來的。
我說:“這麼著吧,我呢,跟您交個實底,我對農民兄弟特別有好感,當年我爹就是為了中國農民翻身得解放,才毅然放棄學業投入革命事業的,他老人家幹了一輩子革命工作,咳咳,咱就不提他了,就連中國革命都是走農村包圍城市的路線,才取得了最後的勝利,所以我可以拍著胸口說,決不會看你是農村來的就蒙你,這隻鞋在市面上賣好了,能賣六七百,再多就不容易了,老哥您要是願意,這隻鞋六百我收了,就算咱交個朋友,以後您還有什麼好玩意兒,就直接拿我這來,怎麼樣?”
李春來吃驚的說:“啥?六百?沒聽錯吧。”
我說:“怎麼?嫌少?再給你加五十。”
李春來連連搖手:“不少,不少,當初我以為最多也就值三百。”
我當時就付給了他六百五,李春來把錢數了十多遍,嚴嚴實實的藏在身上,我讓他小心點,喝了這麼多酒,別再不小心把錢丟了。
隨後我又跟李春來聊了不少他們老家的事,李春來的老家在陝西省黃河以北的甘源溝,是那一帶最窮的一個縣,他們那個附近有個龍翔縣,多山多嶺,據說在以前是一片國葬區,那古墓多得數都數不清。
龍翔縣的古墓多到什麼程度呢?一畝地大的地方,就有六七座墓,這還都是明面上的,深處還有更多。
從裡邊挖出來的唐代粉彩製品,一件就能賣到上萬元,當地好多農民